OCC与FDIC正式确立“重大金融风险”监管细则
OCC与FDIC周四联合发布最终规则,首次对“不安全或不稳健做法”作出正式定义,并统一了“需关注事项”(MRA)的发布时机与标准。此举旨在将监管与执法重心转向可能对机构财务稳健或存款保险基金构成实质性损害的风险,而非流程、文件等非金融事项。FDIC主席Travis Hill表示,该规则将引导检查人员聚焦具有重大财务影响的问题,并已关闭或正在关闭大部分不符合新标准的存量监管批评。OCC同日修订执法与MRA政策手册,并另行提出区分“实质性违规”与“技术性违规”的规则草案。美国银行家协会(ABA)表示欢迎,认为此举将提升检查与监管的确定性;但参议员Elizabeth Warren等民主党人及学者Jeremy Kress批评该规则可能“解除检查人员武装”,削弱早期风险干预能力。

监管动态:两大机构联合定规
美国货币监理署(OCC)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于周四发布一项最终规则,首次对“不安全或不稳健做法”作出正式定义,并统一了监管机构在何种情况下、以何种方式发布“需关注事项”(MRA)的标准。该规则最初于去年10月提出,共收到约36份评论意见。
根据最终规则文本,其核心意图在于维持监管与执法工作对“那些若持续下去,将可能对机构财务状况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对存款保险基金构成重大损失风险的做法、行为或疏漏”的关注。
两机构表示,此举进一步推动其将监管者与银行的注意力聚焦于重大金融风险,而非涉及政策、流程和文件记录的非金融及其他风险。
规则要点:从流程导向转向风险导向
FDIC与OCC表示,这些变化将为银行提供更高的清晰度和确定性。FDIC主席Travis Hill在周四的一份声明中指出,最终规则“转变了监管批评的性质”,将监管者的注意力引导至基础性的根本风险,而非银行管理风险的流程本身。同时,该规则为评估潜在风险设定了实质性(materiality)门槛。
“综合来看,其结果是检查人员将只关注那些可能对机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问题,以及实际违反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行为。”Hill表示。
Hill补充称,最终规则并未阻止检查人员主动识别问题,也无需等到财务损害实际发生后才发布监管批评。但他强调,“某项做法或行为对机构财务状况造成实质性损害的风险,必须‘不仅仅是推测性或仅仅可能发生的’”。
存量批评清理与政策手册修订
由于监管重心的转移,Hill透露,FDIC正在关闭或已经关闭了“绝大多数”不符合新标准的存量监管批评;与此同时,“许多”符合新标准的批评将被转换为MRA。
同一天,OCC“大幅修订”了其与执法行动及MRA相关的政策和程序手册,以强调重大金融风险。该机构表示,这些变化旨在强化指导执法行动考量时应遵循的原则,即“升级、量身定制,并将纠正措施聚焦于解决特定缺陷所必需的行动上”。
OCC称,相关修改“确保执法工具得到相称且可预测的使用”,并反映了对大型或复杂银行日益提高的监管与监督期望。
官方表态与行业回应
货币监理署署长Jonathan Gould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些举措“编纂”了OCC“回归风险导向监管”的路径,“有助于确保其更合理、更有意图的银行监管方法得以延续”。他强调:“检查人员和机构必须优先关注重大金融风险和实质性违法行为,而非对政策、流程、文件及其他非金融风险的担忧,并且各机构的监管与执法标准应进一步促进这一优先排序。”
此外,OCC还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旨在“进一步完善MRA发布中涉及法律违规的标准”,将“实质性违规”与“技术性违规”确立为两个不同的类别。
美国银行家协会(ABA)首席执行官Rob Nichols表示,关于不安全或不稳健做法及MRA的最终规则“将为银行检查和监管带来所需的确定性,同时确保注意力正确地集中在重大金融风险上”。Nichols在声明中称:“今天的行动,加上各机构近期为改善监管所采取的步骤,将增强各种规模银行的安全性和稳健性,并通过提供更多的一致性和可预测性,帮助它们更好地服务客户、顾客和社区。”
争议与批评声音
然而,批评人士警告称,该提案将限制监管机构对承担过度风险的银行采取行动的能力。今年2月,马萨诸塞州参议员Elizabeth Warren及其他四位民主党参议员敦促FDIC和OCC撤回该拟议规则,称其将“解除检查人员的武装”并“让监管者沉默——而监管者本可以在问题恶化并演变成更大麻烦之前,及早向银行识别并传达风险”。
密歇根大学商法副教授Jeremy Kress在周四的LinkedIn帖子中表示,该规则“超出了OCC/FDIC的法定权限,与既定的司法先例相冲突,并削弱了有效监管”,且“应由下一届政府迅速予以废止”。